中注协发布16项审计准则应用指南
中国会计视野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《<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—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>应用指南》等16项应用指南的通知。
公告称,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—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》等12项准则于2016年12月23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。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上述准则,我会拟订了《<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—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>应用指南》等16项应用指南(以下统称本批应用指南),现予发布,与对应的审计准则同步施行。
应用指南是对执业准则重要条款的进一步解释、说明和举例,旨在为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执业准则提供指引。注册会计师应当掌握执业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全部内容,以理解每项准则的目标并恰当遵守其要求。
本批应用指南生效实施后,中注协于2010年11月1日发布的《关于印发<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――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》应用指南>等38项应用指南的通知》(会协[2010]94号)中《<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——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>应用指南》等15项应用指南同时废止。
2017年2月28日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新审计报告准则应用指南。本次发布的指南包括《<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—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>应用指南》等共16项,实施时间和范围与新审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。
新审计报告准则于2015年初开始修订,于2016年12月23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。在修订审计报告准则的同时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步启动对配套应用指南的修订工作。应用指南是在准则框架下,发挥指南体例相对灵活的特点,对准则进行细化和具体化,进一步阐述相关准则的理论基础、核心程序、具体方法、对实务的影响等,通过解释、说明和举例,为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准则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,以促进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贯彻实施。
本次发布的16项应用指南中,“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”应用指南为新制订;“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”、“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”、“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”、“与治理层的沟通”、“持续经营”、“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”等6项应用指南,属于实质性修订。另外9项属于符合性修订,主要根据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要求对相关指南文本进行相应调整完善,以保持执业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。